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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近红外脑功能成像装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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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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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有限公司******医院委托拟******医院近红外脑功能成像装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进行预公示。 

一、意见征询编号: /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设置过高资格条件或歧视性条款;
2、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2-08-22 17:00:00 

2、意见递交方式: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2年08月22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外地可以邮寄原件并电话确认。 

3、意见接收机构: ******有限公司 

4、联系人: 刘晓晓 

5、联系电话: 0574-****** 

6、联系邮箱: ******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供应商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需依据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客观公正,不恶意或偏向性提供意见和建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五、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匿名送达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将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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