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TLJAZFCG2021-DY-001
二、项目名称: ******医院医共体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595572.40(元) | ******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新登新区贝山路58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医院医用气体 | ******医院医共体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 杭州贝斯特 | 2年 | 595572.4 | 详见采购文件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武,周军,杨承华
六、技术评分明细表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采购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价服〔2003〕77号)招标费率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934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街道广场路7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585-00833
质疑联系人:郑国新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桐庐县迎春南路177号浙富大厦2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梦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任高山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方翔
监督投诉电话: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