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古城内河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越城区古城内河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二期)拟于近期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 。
2.2 建设规模:改建排涝闸站2座,分别为迎恩门闸站、都泗闸站,排涝总规模为10m3/s,水闸总净宽20m;改建防洪闸1座,为东廓闸,闸宽9m;部分老闸(站)提升改造;优化水利工程信息化控制系统:建设古城治水数字孪生系统。工程总投资约3400万元,建安投资约2700万元。
2.3 招标范围:越城区古城内河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工程建设管理(代建)、工程监理、第三方质量检测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技术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建设管理(代建):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项目策划。协助委托方开展初期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拟定项目建设目标、组织模式、进度计划等。建立项目咨询管理制度体系,明确工程推进各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难点,依法依规制定解决措施,对资金、招标(采购)、项目报建报批、合同、进度、质量等进行管理咨询,供委托方参考使用。②项目报建报批验收管理。协助委托方开展各专项成果的咨询、审查和复核,协助完成项目报批报建的备案、审批工作, 协助开展项目选址、建设用地、用电许可、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移民(搬迁)安置、开工备案、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报建报批或备案手续,协助做好法人验收、政府验收申请、试运行方案备案、工程移交和成果归档等工作。③合同管理。协助策划合同总体结构,拟定合同文件,参与合同文件的评审。协助开展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终止管理,参与合同变更处理、合同纠纷与索赔及其他合同重大问题的技术咨询。协助检查各参建单位合同履约情况,编制合同管理总结报告。④进度管理。协助分析和论证项目总进度,编制项目总控制性进度计划,审核各阶段、各参建单位的总进度计划、阶段性进度计划,协助检查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分析进度偏差影响,帮助委托方调整和优化总控计划;协助开展工程停复工、工期变更等工作。⑤安全管理。协助制定安全管理目标,编制安全管理方案及制度,审核各专项报告中的安全措施及建议。协助检查各参建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开展建设期安全生产检查。协助制定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方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协助编制工程度汛方案及试运行计划,检查各参建单位度汛措施落实情况。⑥质量管理。协助委托方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审查各参建单位资质,组织评审各专项成果报告,并提出评估、优化、深化意见。协助委托方进行工程质量管理和项目法人委托检测,参与重大技术方案评审,参与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处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⑦投资管理。协助委托方审查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审查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协助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动态控制、调整,协助开展工程计量审查、合同价款支付、设计变更管理、概算调整等工作,协调各参建单位编制完工结算报告,配合做好竣工决算审计工作。⑧信息管理。协助建立信息分类和识别体系,制定信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开展检查各参建单位档案资料整理和移交工作,做好各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填报工作,配合完成档案验收。⑨风险管理。协助编制风险管理方案,组织或协助开展各专项成果对项目目标控制的风险分析,提出风险管理的对策与建议;协助开展项目建设阶段、运行维护阶段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预案,对风险源进行动态管理。⑩勘察设计与技术管理。建立勘察设计与技术管理制度;协助确定设计需求与功能需求,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工程变更;重点把控与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有关的技术方案,确保经济适用、安全可靠、方便实施。
(2)工程监理: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监理服务等工作。
①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业务,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监督和控制;
②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③签发经设计单位认可并经招标人审定同意的变更联系单;
④签发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文件,审核并签收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技术文件,对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试验、进度报表等有关资料进行复核检查,无误后签发给施工单位,检查督促安全工作;
⑤工程完工初验后(含中间交接)签发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完工验收报告,并参与招标人组织的完工验收;
⑥按招标人要求定期向招标人汇报工程实际进度与质量情况;
⑦审定承包单位移交的工程,建立技术档案和完工图。
(3)其他零星服务: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以上服务如中标人无相应资质或许可的,招标人将与中标人共同确定分包单位进行实施,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以上未列举的服务由招标人自行委托。
2.4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之日止。
2.5招标估算价:152.3715万元
2.6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规范及服务内容要求 。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
①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水利水电专业)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
②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建安费15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金额为准)的水利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业绩,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工程监理、建设管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
1.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有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委派;
②监理负责人要求(即总监):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须由负责本项目工程监理部分的单位委派;
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的投标人注册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2、其他要求:
2.1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具备。
2.2企业和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近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二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水利水电专业)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8日至2025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地点(网址):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方式:投标人登陆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主页“供应商入口”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项目报名】,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报名。完成后在【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中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投标人须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到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6.其他有关内容
1、投标保证金:无。
2、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设技术资信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6日09:30,地点为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9. 其他补充事宜
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单位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9.2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0575-******/******/******。
9.3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本项目成交系统使用费为中标(成交)价的千分之二点五(2.5‰)收取。中标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人:肖周明
电 话:0575-****** 电 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明
电话:0575-******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