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二、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珊溪水利流域气象服务
四、采购项目编号:WGSS-GYJT-Z-******
五、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六、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980000)
七、项目内容:珊溪水利流域2025、2026两个年度气象精细化服务,包括服务平台建设与更新,包括珊溪流域综合监测预警、珊溪流域面雨量精细化预报、气象监测预报等值线显示、台风路径显示及量化预报、服务文稿在线实时查看、微信公众号实时查看服务内容、及时提供流域精细化气象数据等功能要求。根据梅汛期和台汛期要求及时提供日降雨预报,提供中长段期流域面降雨气象预报服务,指定气象技术支持专家专人服务,制订月度气象分析报告和年度流域气象分析总结报告。
八、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九、申请理由:
珊溪水利流域气象服务为珊溪水利枢纽发电、防洪、供水等生产活动提供气象预报信息与数据,是生产计划编制的重要依据,为此开展气象服务存在必要性。
******有限公司提供气象服务已经多年,合作顺畅,历年来皆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该公司为珊溪水利流域开发了气象平台,积累了大量的气象数据,由于气象服务的特殊性及专业性,若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本项目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二)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采购。
十、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艮山西路73号7幢2楼
十一、论证专家及意见
1.论证专家:姜振高、储媚、王振军
2.论证意见:经审查并结合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建议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二)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采购。
十二、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77-******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
十五、附件:国企采购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表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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