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套化妆品盒生产线项目 |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龙山路13-2号1号厂房4楼北面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龙山路13-2号1号厂房4楼北面,建设年产1500万套化妆品盒生产线项目。项目采用静电除尘、火焰处理、喷PP处理剂、喷涂、UV光固化、检验等生产工艺,购置全自动UV喷涂线、环保设备、空压机等设备,用于化妆品盒的生产、销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00万套化妆品盒的生产能力。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1)喷涂废气:微负压收集后,各经过气旋混动喷淋塔除水除雾后再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排放;(2)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经龙游县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衢江;气旋混动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新鲜水,定期更换,更换的喷淋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理;(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室内安装,高噪声设备增加隔声罩或消声器,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工人操作场所的噪声控制。(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暂存期间,企业在厂区内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月17日
联 系 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
******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