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无人机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委托******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资金已落实。按采购人系统内部管理规定,已具备公开简易程序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项目编号:SLF-C2025027。
本项目概算为49.3万元。采购内容为公司无人机采购(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资格条件要求等公告如下:
1.响应人资格要求
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采购需求的供应商。
1.2响应人在采购人系统内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采购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中层领导干部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本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货款结算等活动。响应人如有违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将终止合同。
1.3在采购人处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1.4本采购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采购。
1.5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并要求提供响应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书面承诺函。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响应人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广易招”中,该采购公告下方下载采购文件,并制作响应文件参与采购。费用300元/份,在开标现场缴纳。
2.2到******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艺苑路292号)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为3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人递交文件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3 月20 日9 时30 分,地点为采购人开标厅(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招投标中心三楼)。
4.交易保证金
4.1响应人可在2025年3 月19 日16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玖仟元整,确保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入账。交纳时请注明:(公司无人机采购项目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方名称必须和响应人名称一致,否则保证金视同未交纳。支付方式:******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不接受现钞);收款单位(户名):******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商行新新支行杨浦分理处,开户账号:************,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
备注:如递交响应保函的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5.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衢江区塔山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艺苑路292号
联系人:颜工联 系 人:张莉萍
电 话:0570-****** 电 话:******
6.该公告同时发招标人内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广易招(******/cms/)。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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