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09:2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CGDL-05-001C
项目名称:******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一体化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0
最高限价(元):******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一体化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一体化服务项目,主要内容:(1)石料矿开采、加工基础设施的建设;(2)矿山开采、加工生产活动;(3)产品外运配套码头建设及运营维护;(4)矿产品销售代理;(5)智能化数字监管平台(包括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平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平台等)、省级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闭矿及后续拆除;(6)矿山开采、加工、外运配套码头建设及运营所需的各类审批、备案及合同履行期内应有的相关延伸服务等(合同有约定的除外)。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5年(含矿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期,开采截止时间延长的顺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由以下①~③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应急管理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矿山工程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矿业工程)一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
②外运配套码头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及以上证书和采矿(或爆破)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09:2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zcy-client/bidding-client-new/official/lcy/LeCaiYunSetup.latest.exe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 09:20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港路300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乐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乐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象山港路119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欧成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闫素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滨海大道929号东楼24层
传真:0574-******
项目联系人(询问):韩仁灿、黄卢、何政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赖欣妍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办公室
******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真:/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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