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街道百惠花园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090FJ25EP0244 (任务书编号:FS******250089号) | |
标段名称 | ******街道百惠花园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
标段编号 | WH090FJ25EP024401 | |
招标人 | 名称 | ******办事处 |
地址 | 芜湖市弋江区南瑞金坤园小区综合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友兵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南城新天地3栋220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罗涛、王芳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5月28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设计乙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72.2 | |
项目负责人 | 吴红霞(设计负责人:孙宏伟) | |
证书编号:苏************(设计负责人:******633)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2020******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 2019******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医院改扩建工程):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医院异地迁建项目:北京市结构长城杯工程金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设计甲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71.2 | |
项目负责人 | 石发科(设计负责人:葛志贤) | |
证书编号:鲁************ (设计负责人:******559)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孙家滩村庄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街道候潮门社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大学新兴基础交叉学科研究大楼建设项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23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 西海岸文化大厦: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23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设计甲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72.8 | |
项目负责人 | 刘雪媛(设计负责人:宋志荣) | |
证书编号:苏************(设计负责人:******654)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2020******街道老旧小区整治工程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EPC; 宁丹路沿线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浙江LNG接收站二期工程项目: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伊犁新天年产2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有限责任公司,设计负责人证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 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 70%)”的要求; 2******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证书不在有效期内。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意见征集 意见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