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诸湾EOD-海岛山体与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海上花园绿化彩化美化提升工程(南塘片慢赏风情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洞头诸湾EOD-海岛山体与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海上花园绿化彩化美化提升工程(南塘片慢赏风情湾)已由 ******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1-330305-04-01-714848,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农村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海上花园绿化彩化美化提升工程(南塘片慢赏风情湾)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总投资2091.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69.83万元,建设内容共包括滨海铁三大道(田园段、滨海段、渔港段)沿线节点提升,以及北部滨海步道铺装翻新,景观工程 ******居建筑面积 158 ㎡,南塘西闸建筑面积 71 ㎡,水利物资仓库建筑面积 194 ㎡,南塘中闸建筑面积 359 ㎡,南塘泵站建筑面积 328 ㎡,水利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149 ㎡)及室外照明改造 1 项等。
建设地点:******街道南塘湾。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包括景观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房建工程、安装工程等配套工程的设计直至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具体包括:建设工程范围内的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建设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本次招标控制价******元(含设计费40万元)。
2.3计划工期:建设期150日历天(含施工图修改审批工期20日历天); 。
2.4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现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工艺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或组成联合体满足以下①、④项要求或②、③、④项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
④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承担施工任务单位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个;联合体牵头人为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企业。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 执业资格或园林景观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若为注册建造师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园林景观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不允许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一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 月 1日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凭CA锁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自主下载相关资料,(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注册及未领取******管理中心办理),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wzcms/jsxmjyl/2355.htm,CA锁办理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锁证书办理流程》。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网址******/col/col******35/index.html)。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3 本次招标采用“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招、投、开、评标工具;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577-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余同)见时间安排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工程建设”,登录系统进行上传。
5.2 逾期上传的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通港路2号 地址:洞头区新城区城南大道91弄14号
邮政编码:325000 邮政编码:325000
联 系 人:郭 工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 电 话:0577-******
日 期: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