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规定,现对余东北海域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工程(生态步道与亲海平台)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进行公示(详见下表),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5年1月13日到2025年1月26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序号 | 海域使用论证委托人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名称 | 海域使用论证编制单位 |
1 | ******有限公司 | 余东北海域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工程(生态步道与亲海平台)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 ******有限公司 |
特此公示。
******街道南兰江西路288号
电话:0574-******
邮编:315402
附件:余东北海域滨海湿地修复工程(生态步道和亲海平台).doc
2、公示稿-余东北海域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工程(生态步道和亲海平台)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pdf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