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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云龙镇前徐村部分厂房改建工程发包公告

鄞州区云龙镇前徐村部分厂房改建工程发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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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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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包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云龙镇前徐村部分厂房改建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前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前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云龙镇

   项目规模:/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发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鄞州区云龙镇前徐村部分厂房改建工程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发包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要求:

3.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如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发包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为 CA 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web/home)”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发包文件等业务操作;

4.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发包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发包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发包文件下方的发包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发包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 发包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 如有补充的发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2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CA锁办理,请联系蔡工1.******   2.******98

6. 发包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发包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web/home)”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发包人: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前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人:徐书记

发包代理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宝军、伍莎莎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湖下路217号宁波保险科技产业园2号楼13楼

电话:0574-******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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