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上大陈岛交通码头改造项目、椒江大陈岛车客渡码头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重新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台州市椒江区大陈岛。
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2.2.1台州市椒江上大陈岛交通码头改造项目拟将现有300吨级交通码头改扩建为1000吨级交通码头并建设配套设施,在现有码头西北侧与东南侧分别扩建1座平台,扩建后码头布置1个泊位,可满足1艘1000吨级客船停靠,改扩建后码头长度从42m增加至97m,码头宽度同现状为12m。
2.2.2椒江大陈岛车客渡码头改造工程位于台州市椒江区下大陈岛西北角杨府咀大陈岛客运码头西侧,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问题的通知》(交办水函〔2023〕492 号)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关于开展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问题工作视频宣贯的函》(水运国内字〔2023〕94 号)对椒江大陈岛车客渡码头1000吨级泊位进行规范调整改造。
2.3 计划施工工期:8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水工结构及码头配套工程、引桥修复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
划分为1个标段即第JL01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21个月,其中施工阶段9个月(含施工准备期1个月),缺陷责任阶段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投标人须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中注册并核验通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安排。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3日10时00分00秒。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所有投标人进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大厅”)(******/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详见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操作指南)。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东枫山路9号
联系人:陈明辉 张鹏
电 话:0576-******
******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16F
联系人:吴彬彬 王正良
电 话:0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