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银行温州市分行
二、 采购项目名称:******银行温州市分行残损人民币硬币销毁及销毁废料处置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PBCWZ202404
四、 采购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方式:比价
采购需求:
序号 | 内 容 | 说 明 |
1 | 项目预算 | 9万元/年(一招三年,合同一签三年)。 |
2 | 项目背景 | 为******银行管理人民币流通职能,进一步提高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根据总行相关要求,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分行本级残损人民币硬币(以下简称“残损硬币”)进行销毁及提供销毁废料回收服务。 |
3 | 项目内容 | 1.残损硬币熔炼销毁服务 2.残损硬币销毁废料处置回收 |
4 | 项目范围 | 分行本级。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历天17:00,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期限: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468******银行温州市分行525室。
3.获取方式:项目联系人携带填写完整且加盖单位印章的报名登记表(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现场登记获取。
4.采购文件售价:0元(不收取)。
5.未按上述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价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468******银行温州市分行525室
3.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存放于密封信封内。
4.比价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比价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468******银行温州市分行七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七)澄清与答疑
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如有需要,供应商可与采购人集中采购中心联系,由采购人集中采购中心分别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发现采购文件中的需求指标、评审办法等条款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有失公允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澄清。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书面澄清文件3日内予以解答,并出具书面答疑纪要。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采购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收受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银行温州市分行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468号
集中采购中心联系人:潘女士(0577-8******)
******办公室联系人:邵女士(0577-8******)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银行温州市分行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0577-******
传真:/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468号
3、监督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