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套化妆品包装物生产线项目 |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经济开发区东聚路20号2号厂房2楼3楼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位于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东聚路20号2号厂房2楼3楼,新增自动喷漆线、空压机、丝网印刷机、烫金机、废气处理设施等设备,建设年产2000万套化妆品包装物(玻璃瓶、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废气:1.喷漆废气经2套“水帘+气旋塔+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排放; 2.烘干废气采用2套“除湿+吸附装置”处理排放; 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水帘柜内循环水定期捞取漆渣,循环使用,定期作危废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入龙游县城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衢江。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室内安装,高噪声设备增加隔声罩或消声器,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工人操作场所的噪声控制,厂区内加强绿化。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月9日
联 系 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
******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