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温州市分行(苍南县支行),拟公开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我行苍南县支行员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N******
二、项目名称:苍南县支行员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苍南县支行员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145560元(最高限价)
五、成交供应商数量:1
六、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包含相应经营范围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非关联方承诺书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7、供应商近3年(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将对各参加的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如发现有不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供应商报名要求
欢迎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报名:
1、报名资料: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人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公告报名表、供应商营业执照、介绍信或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报告查询打印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记录、企查查信用报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地点:温州苍南灵溪镇玉苍路******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16:00。
4、本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