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学校的委托,对******学校“智慧校园新零售运营权”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号
2.项目名称:******学校“智慧校园新零售运营权”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折扣率最高限价:90%
5.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学校“智慧校园新零售运营权”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服务期三年,报价采用折扣率形式,商品售价=基准价×成交折扣率;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类型:服务 |
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特定条件:
(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磋商文件)
1.发布公告之日至2025年3月14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线上发送;
3.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介绍信(格式自拟,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
(2)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示:以上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在获取时间内提交以上资料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9:30(北京时间)。
3.竞争性磋商时间:2025年3月14日9:3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其他事项:
(1)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
(2)联系邮箱:******;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以不予接受。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接收方式:书面形式(当面或邮寄送达)。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学校
地 址:******街道花街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华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纪进阳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波军、王立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杜益龙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人:******学校
******有限公司
公告发出时间: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