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跑集客资源寻源公告
1.标段名称:零跑汽车集客资源寻源公告
2.项目概述:
2.1零跑品牌及旗下全车型的线上媒体为主的集客资源,以意向用户潜客线索收集、最终促成潜客购车成交为目标,且最终需按承诺CPS(订单成本)成交情况进行结算,项目服务内容如下:
① 媒体广告投放方案制定、采买执行、创意制作与延展,数据管理与效果追踪
② 媒体投放效果总结与分析报告,效果评估与优化
③ 媒体消费者触媒分析报告
④ 媒体竞品投放分析报告
⑤ 媒体投放效果评估模型构建与优化投放
2.2招标范围:零跑汽车品牌及旗下各车型媒体集客资源的策略、采买、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资质】
******办公室;。近年来无不良商业行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质量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②经营要求:公司成立时间≥2年,注册资本1000万及以上,近两年(2023-2024年)整体业务年均营业额≥1亿人民币。
③服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 2024年广告服务产品的【广告代理商证明】, 服务团队人员要求持证上岗
3.1.2 【服务经验】具有车企集客效果投放的经验和良好业绩,且能够提供近2年内在相关行业成功服务的案例(全球化品牌案例优先):
(1)案例数量要求:不少于 5个;
(2)案例时间要求:2023年-2024年
(3)案例内容要求:豪华/合资车/主流新能源品牌、全球化快消类品牌、电子消费品品牌
注: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营业额/服务案例必须为申请人主体业绩,提供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兄弟公司业绩无效。
3.1.3【团队要求】
具备专职的服务团队能力:①公司员工规模20人及以上;②服务团队:传播、创意、设计、执行专人专岗;③项目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的行业从业经验(本单位在职时间不少于1年)。④需要至少1位服务人员每周驻点3天 ⑤需要负责投放资源的物料制作延展
3.1.4 【特殊要求】资金垫付能力不低于2000万
3.1.5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因重大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在最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项目不接受资源方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执行公司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方式
4.1.1 *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请至零跑SRM平台系统(******/)注册报名,注册审核完成后,供应商根据公告项目名称,按照报名要求上传资料。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4.1.2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30日
4.2 报名资料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零跑SRM平台系统,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2.1 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证明;
******事务所盖章的财务报告,上市公司出示财报,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2.3 公司信息登记表(按我司上传模板下载登记后上传)
4.2.4 符合资质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及证明材料(提供近两年内类似项目合同扫描件,涉及机密部分可隐去)
5.投标须知:
出现以下情况,将列入我司黑名单且永不启用:
5.1 投标过程中贿赂我司人员,我公司规定将处罚该供应商涉及金额的 10 倍作为违约金,同步取消合作且列入黑名单永不启用,并给与举报人员奖励;
5.2 供应商/个人在投标中,有恶意虚报、串标等保证金将不予以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永不启用;
5.3 投标结果未公布前,禁止参标供应商向我司相关人员询问投标中标单品、价格等信息;
5.4 若中标后不能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不按双方达成一致的标准及合同条款执行等违约情况,将立刻停止合作,保证金将不予以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永不启用;
5.5 产品资质证件、发票造假及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6.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451 号芯图大厦
采购联系人:叶女士,联系方式:135 2074 3631
采购负责人:张先生,联系方式:195 6012 3039
技术联系人:叶女士,联系方式:188 6838 5780
7.投诉渠道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