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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QWZFCG24122(重发))2024年度前湾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硬隔离工程(重发)竞争性磋商公告

(编号:QWZFCG24122(重发))2024年度前湾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硬隔离工程(重发)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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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2-07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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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执法队硬隔离工程(重发)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2月18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WZFCG24122(重发)

******执法队硬隔离工程(重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宁波市前湾新区,滨海五路(滨海大道-陆中湾江)北侧人行道边缘、滨海二路-天宝路交叉口、杭州湾大道西侧奥特莱斯段、杭州湾大道-海信路道口等处绿化带边缘、在雍锦湾北门等处绿化带边缘、在金源大酒店东侧道路(滨海二路-金合路)人行道边缘、金源大道东侧开元明庭门前人行道边缘、芦苇路西侧(金合路-贵元路)、中兴一路和金合路交叉口西南角,沿中兴一路、金合路金慈路等。

2.采购范围:钢制警示柱安装2374根、花岗岩车止桩安装563根、钢管车挡器安装2780节、Ⅰ型隔离护栏安装1323.6m、Ⅱ型隔离护栏安装1240m、绿化隔离护栏安装465m等。

3.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4.安全要求:合格。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磋商响应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2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前湾新区创业创新大厦三号楼(宁波前湾新区玉海西路201号)开标室三)/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2月18日09:30

地点(网址):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前湾新区创业创新大厦三号楼(宁波前湾新区玉海西路201号)开标室三)/政府采购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 ;

(5)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执法队

地址:宁波市前湾新区越和路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孙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海通路999号西幢

传真:0574-******

项目联系人(询问):缪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鲁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办公室

地址:宁波前湾新区创业创新大厦三号楼三楼(宁波前湾新区玉海西路201号)

传真:/

联系人:梅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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