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①、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截止时间:2025年2月9日17时”
现修改为:“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17时”
②、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提供投标人2025年2月17日及以后(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现修改为:“提供投标人2025年2月17日或以后(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③、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项“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2025年2月17日及以后(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
现修改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2025年2月17日或以后(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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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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