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东水厂厂部及化验室改造工程已由******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新河路348号。
2.2工程招标控制价:912990元。
2.3招标范围:江东水厂厂部及化验室改造,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安全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00至2024年11月26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000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2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4年12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甬港南路156号
联 系 人:袁工
电 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世贸日湖中心1号楼8楼
联 系 人:王旭睿、严锋、郑灵
电 话:0574-******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夏伟立
联系方式: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