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2024年移民村基础设施(环境整治)项目-西畈乡西畈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X2024AF58
一、遂昌县西畈乡西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建设项目遂昌县2024年移民村基础设施(环境整治)项目-西畈乡西畈村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批准文号遂移发【2024】24号,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采用 公 开 发包方式招标。
二、******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遂昌县西畈乡西畈村。
2、建筑规模:新建3.5米杆高太阳能路灯35盏,新建9米杆高太阳能路灯14盏;铺设仿古旧石板地面979平方米;混凝土地面1973平方米及护栏共计689米。(含相应的基础及土方图纸范围内的内容)等,详见施工图。
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92.6000万元(本项目为定价招标,招标控制价即为签约合同价)
6、质量要求:合格;
7、投标保证金:18000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其他:本工程不允许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
五、招标公告等资料索取途径:
1、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cweb/→小额项目栏发布公告并供下载。如需图纸、招标控制价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本项目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
六、与单随机中标法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不同的相关条款:无;
七、投标人需要持以下资料进场: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在投标企业连续三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B类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承诺书;
5、提供投标人2024年12月2日(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6、未递交以上资料或逾期递交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八、其他
1、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谢绝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定标方式:单随机中标法 。
3、除本招标公告内容外的招标格式及合同条款等所有内容均按照《遂昌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试行)和遂昌县小额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遂政办发【2019】57号文件)的附件3(单随机中标法)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执行。
4、本项目所有费用(含招标代理费按遂昌县相关计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将上述费用支付至相关单位。注:上限资金为人民币¥92.6000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有关单位审价后超出¥92.6000万元,发包方按¥92.6000万元支付工程款,审价后少于¥92.6000万元的按审价支付工程款。
九、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街道君子路357号A区5楼)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昌县西畈乡西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罗华增
电 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玲辉
电 话:531851
公告发出时间: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