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华埠镇兴华街城市家具及节点打造项目
公选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30时
公选地点:开化县华埠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审定预算价:274.0252 万元
递交响应文件数: 66 份 否决响应文件数: 1 份
根据该工程公选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经评审小组评定,评标结果如下:
一、推荐中选候选人
中选候选人 | 中选下浮率(%) | 中选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目标 |
******有限公司 | 13.33% | ******.21 | 90 | 符合公选文件要求 |
二、中选候选人资格业绩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标结果 |
/ | / | / | / | / |
注:资格业绩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如有。
三、从业人员情况(第一中选候选人)
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施工员 | 安全员 | 质量员 | 材料员 | 资料员 |
姓名 | 濮珏 | / | / | / | / | / | / |
证书编号 | 浙************ | / | / | / | / | / | / |
四、被否决的响应文件(无效标、废标等)
单位名称 | 原因 |
******有限公司 | 电子响应文件因上传错误无法解密 |
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至2024年11 月28日17:30时。响应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公选人提出。公选人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向异议人出具收到异议的书面证明,并同时书面告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将答复送达异议人,同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选人拒收异议或未在法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的、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人均可按照投诉规定和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镇监管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