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香料工程中心及片烟醇化库天然气系统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建设用气量为1500m3/m的燃气供气项目,包括厂区、动力中心、厨房的燃气管道及报警系统。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采购估算价值:80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烟草行业采购办法(试行)》(中烟办〔2024〕63号)第三十六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
(四)必须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的。
符合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进行单一来源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等。
******有限公司)提供的《奉化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该协议第四条特许经营权的授予4.2条“甲方按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具有独占性,在特许经营期间内,在授予的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指奉化区)现有和将来所需的城市燃气管网和设施均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建设和经营,各种管道燃气的输送、供应和销售也由乙方统一经营。甲方不再在奉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授予其它企业从事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形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南山北路1号
三、公示期限
从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日17:00),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五、业务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叶茂利
2、联系电话:0574-******
3、联系地址:宁波市奉化区葭浦西路2001号
六、监督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王正敏
2、联系电话:0571-******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南路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