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含氟高端精细化学品项目 | 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现有东厂区纬七路五号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将厂区南面靠近厂前区的涂料仓库、涂料车间等拆除,用于新建本项目的六氟装置二;同时将厂区中部的催化剂配置车间拆除,用于建设本项目的甲类罐区(埋地);在厂区西部废弃事故池处新建液氧站,本项目建设2台设计处理能力各为800t/a的气液焚烧炉,公用工程依托本厂区的已建设施,项目实施后全厂施新增4000吨含氟高端精细化学品的生产能力。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本项目产生工艺废气经预处理(冷凝、碱喷淋)后送气液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气液焚烧炉尾气经急冷+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检修酸性废气、干燥器再生废气、车间酸性储罐不凝气经碱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各股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二、废水:本项目生产中碱洗废水、冷冻干燥废水、树脂洗涤废水、尾气洗涤塔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站处理后纳管排放;现有工程建有600t/d的污水站,本项目拟对该污水站进行扩建至800t/d,所有废水处理达标后经废水总排口纳管******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 传真:0575-******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