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确定1人作为我县“美丽浙江建设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对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美丽浙江建设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1个)
陈琦海
二、美丽浙江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条件
1.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有重要影响力;
2.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强,恪尽职守,工作勤奋,乐于奉献,业绩突出;
3.工作创造性强,勇于探索,成效明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和个人,不得作为推荐对象:近五年内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五年内发生较大失职、渎职问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期满的。
三、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公示时间2月18日-2月24日。如对以上拟推荐名单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县美丽办反映。
联系电话:******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