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已由******委员会以浙发改农经〔2018〕289号文件批准建设,EPC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我院已中标本工程(EPC)总承包。为尽快开展本项目实施,现对水质监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项目法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的工程任务为供水,兼顾改善水环境。通过滩坑水库进水口、输水隧洞(含埋管、分水口等)、胡村调流加压泵站等工程措施,输送滩坑水库原水至丽水市城区,形成滩坑引水、黄村引水、玉溪引水多源供水、互为备用供水格局,同时承担补充丽水市南城生态用水的功能。
供水范围主要考虑丽水市中心城区及水阁区块、富岭区块及经济开发区,随着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发展,供水范围延伸至青田腊口、海口、祯埠等地。工程供水人口约79万人(2030年水平年);进水口设计流量7m3/s,日最大引水量42万m3/d,设计年引水量10790万m3。线路总长32.04km,其中隧洞长31.79km,埋管长0.25km。
本工程为Ⅱ等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滩坑水库进水口、输水隧洞(含埋管、分水口等)、胡村调流加压泵站等为2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
2.2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取水单元、配水及预处理系统单元、数据采集单元、控制传输单元、辅助系统单元、质控单元、视频监控单元、系统集成、系统运维配套、辅助设施等,以及现场督导(指导安装(含安装)、试验调试、试运行)、检查和验收、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报价清单及技术条款)。
2.3 招标控制价(预算价):约78万元。
2.4 工期要求: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及指导安装工作,每一批次设备实际供货时间要满足主体工程施工进度要求。以招标人实际通知发货时间为准。
2.5 质量要求:本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现行水利工程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质量达到合格等级,满足《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验收要求。
2.6 质保期: 3年,从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信息化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3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50万元及以上水质监测设备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复印件;(2)供货清单(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①和②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1日将单位介绍信、投标人登记表(详见附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将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超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的,报名资料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以电子文件形式发至各投标人电子信箱,请注意查收并及时回复。
4.2 投标人发送报名资料时请注明报名项目及投标人单位名称,不注明报名项目及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报名资料将被原路退回,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30时,本次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或现场面交方式递交。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以招标人签收时间为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逾期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建议采用顺丰、EMS)递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邮寄所用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抚宁巷66号,收件人:王工,联系方式:******)。
5.2 若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将快递单号(备注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若投标文件采用面交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须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当面签收。
5.3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杭州市抚宁巷66号
邮 编:310002
联系人:王工、俞工、赵工
电 话:0571-****** ******
附件:投标人登记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手机联系方式 | 邮箱 |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