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QSL2025-00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田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芝溪小流域) 已由 ******改革局 以 青发改审[2024] 136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由上级补助和国企自筹共同解决 ,项目法人为 ******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青田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芝溪小流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概况: 青田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芝溪小流域)建设地点位于青田县船寮镇,涉及店前村、上本村、外湖村等三个行政村。项目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总计 10k ㎡,主要包括溪沟整治、村庄整治、封育生态修复等三部分组成。其中:溪沟整治主要包括新建护岸共 793.3m,护脚加固777.4m,拦沙坝拆除重建 8 座,拦沙坝修复 1 座;村庄整治主要包括新建生产道路 860.6m,新建花岗岩栏杆 333m;封育生态修复面积共 10k ㎡,并设置封育标识牌 12 块,小流域标牌1 块。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程控制价: ******元
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应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2025年01月16 日 起至开标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02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街道百悦城 5 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 楼 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青田)(******/) (发 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街道水南新区5号区块 ******街道水南村栖霞寺路21号5楼
联系人:毛京京 联系人:叶建锋
电 话:****** 电 话:******
行政监督部门:青田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5年01月16 日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芝溪施工图汇总.zip
工程量清单.zip
招标控制价.zip
招标文件[发布稿0116].docx
招标文件[发布稿0116].pdf